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 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發行人依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申報與抄送之財務報告及相關附件,應以電子檔傳至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