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之委託書,其格式內容應包括填表須知、股東委託行使事項及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基本資料等項目,並於寄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股東會召集通知時同時附送股東。
-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之用紙,以公司印發者為限;公司寄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委託書用紙予所有股東,應於同日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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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之委託書,其格式內容應包括填表須知、股東委託行使事項及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基本資料等項目,並於寄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股東會召集通知時同時附送股東。
II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之用紙,「以公司印發者為限」;公司寄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委託書用紙予所有股東,應於同日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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