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章規定公開財務預測之公司更新(正)財務預測時,應依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辦理。
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12條規定,在公開發行公司更新正財務預測時,應依照該準則第8條和第10條的規定進行辦理。 參考資料: - 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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