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3

快速跳轉
  1. 1.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符合上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之上櫃公司),得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公司債、海外股票、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申報其已發行之股票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
  2. 2.已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有價證券上市契約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申請且已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簽訂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契約之公開發行公司,得申報於辦理國內承銷作業時,同時募集與發行海外股票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 3.有價證券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以下簡稱興櫃股票公司),得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轉換公司債及海外附認股權公司債。
  4. 4.未上市或未符合上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之公開發行公司得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普通公司債及以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或符合上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之上櫃公司股票作為償還標的之海外可交換公司債及海外附認股權公司債。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條的規定,以下是該條款的解釋: 1. 如果有價證券已經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者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的上市公司或上櫃公司,則可以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公司債、海外股票、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以及申報其已經發行的股票在國外證券市場交易。 2. 如果已經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有價證券上市契約,或者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申請並已經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簽訂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契約的上市公司,可以在辦理國內承銷業務時同時募集與發行海外股票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 如果有價證券已經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的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興櫃股票公司,可以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轉換公司債和海外附認股權公司債。 4. 如果尚未上市或者不符合上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的公開發行公司,可以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普通公司債,以及使用所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或符合上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的上櫃公司股票作為償還標的的海外可交換公司債和海外附認股權公司債。 參考資料: -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

  • 法人名詞
  • 第三條條文
  • 買賣契約名詞
  • 持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3 條規定:「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