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3

  1. 1.本規則所稱母公司及子公司,應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認定之。
  2. 2.本規則所稱重要子公司,指於最近二年度財務報表皆有下列情形之一或會計師認為其對受查者財務報表影響重大之子公司: 一、受查者之合併營收入來自該子公司達百分之十五以上。 二、受查者之合併總進貨金額來自該子公司達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者。 三、受查者之合併總產值來自該子公司達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者。 四、受查者屬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對該子公司之原始投資金額累計達受查者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以上且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受查者屬上市公司,對該子公司之原始投資金額累計達受查者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以上且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但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新臺幣十元者,前開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之計算應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二十替代之。 五、受查者屬上市公司,對該子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金額合計達受查者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四十以上且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受查者屬非上市公司,對該子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金額合計達受查者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四十以上且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 六、受查者屬上市公司,其單一子公司綜合損益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且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受查者屬非上市公司之單一子公司綜合損益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且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 所稱名詞
  • 名詞
  • 名詞
  • 名詞
  • 前開名詞
  • 背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第 3 條規定:「本規則所稱母公司及子公司,應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認定之。本規則所稱重要子公司,係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