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商管理規則59

快速跳轉
  1. 1.證券商除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另依有關法令規定外,經本會准,其自有資本與經營風險約當金額應維持適當比率。
  2. 2.前項之適當比率,稱自有資本適足比率,其計算方式為合格自有資本淨額除以經營風險之約當金額。
  3. 3.外國證券商在臺分公司如其母國總公司已依其當地國法令之規定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且將在臺分公司之經營風險列入計算,並符合標準者,得檢送該等符合自有資本適足比率標準之資料,向本會申請免適用本章規定。除報經本會核准者外,每月仍應依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之方式申報其總公司之自有資本適足比率等資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商管理規則第59條,證券商的自有資本應維持適當比率,稱為自有資本適足比率。該比率的計算方式是將合格自有資本淨額除以經營風險之約當金額。外國證券商在臺分公司如其母國總公司已依當地國法令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並將臺分公司之經營風險列入計算且符合標準,則可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免適用該章規定。但需每月按照第21條第4項的規定申報其總公司的自有資本適足比率等資訊。 根據最新的參考資料,證券商管理規則第59條的實際運作方式和相關案例尚未被揭示。因此,目前無法提供該條款的具體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商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商管理規則第 59 條規定:「證券商除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另依有關法令規定外,非經本會核准,其自有資本與經營風險約當金額應維持適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商管理規則第 5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