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證券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受益證券之發行日及到期日。 二、主管機關核准文號及日期。 三、發行總金額、受益權單位總數。 四、信託財產之本金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分配方法,以及受益證券之受償順位、期間及發行條件。如有發行不同種類或期間者,應分別記載之。 五、購買每一受益權單位之金額、費用。 六、信託財產之種類、座落地點及估價之價值。 七、受託機構支出費用之償還及損害賠償之事項。 八、受託機構之報酬、種類、計算方法、支付時期及方法。 九、受益證券募集成立與不成立之條件及不成立時之處理方法。 十、稅捐之相關規定。 十一、受益人之相關權利及轉讓限制。 十二、契約重要約定事項。 十三、受益證券喪失之處理方式。 十四、其他本會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根據上述問題敘述,按照受益證券概況應記載的事項準則第21條,以下是應該記載在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中的事項: 一、受益證券的發行日期和到期日期。 二、主管機關核准的文件號碼和日期。 三、發行的總金額和受益權單位的總數。 四、信託財產的本金或利息及其他收益的分配方法,以及受益證券的受償順位、期間和發行條件。如果有不同種類或期間的發行,則應分別記載。 五、每個受益權單位的購買金額和費用。 六、信託財產的種類、座落地點和估價價值。 七、受託機構的支出費用償還和損害賠償事項。 八、受託機構的報酬種類、計算方法、支付時期和方法。 九、受益證券募集成立和不成立的條件,以及不成立時的處理方法。 十、稅捐的相關規定。 十一、受益人的相關權利和轉讓限制。 十二、契約中的重要約定事項。 十三、受益證券喪失的處理方式。 十四、其他本會規定應該記載的事項。 根據參考資料,該事項準則沒有提供具體的範例,但可以根據這些事項提供相關的資訊和資料,以符合參考資料所提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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