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受託機構總結意見書。 二、受益證券概況。 三、投資計畫概況。 四、受託機構概況及職責。 五、不動產管理機構概況及職責。 六、發起人概況。 七、安排機構概況及職責。 八、基金之經營與管理人員概況。 九、借入款項及閒置資金之運用。 十、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與公告。 十一、受益證券信用評等及信用增強。 十二、投資風險揭露。 十三、受益人會議。 十四、特別記載事項。 十五、有關法規。 十六、其他本會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7條規定了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該包含的內容。依照該條款的規定,公開說明書應包含以下事項: 一、受託機構總結意見書。 此欄位應該包含受託機構對於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的總結意見。 二、受益證券概況。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受益證券的概況資訊,例如發行數量、票面利率、償付日期等等。 三、投資計畫概況。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投資計畫的概況資訊,例如投資策略、預期收益等等。 四、受託機構概況及職責。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受託機構的概況資訊,以及其在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中的職責。 五、不動產管理機構概況及職責。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不動產管理機構的概況資訊,以及其在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中的職責。 六、發起人概況。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發起人的概況資訊。 七、安排機構概況及職責。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安排機構的概況資訊,以及其在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中的職責。 八、基金之經營與管理人員概況。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基金經營與管理人員的概況資訊。 九、借入款項及閒置資金之運用。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借入款項及閒置資金的運用情形。 十、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與公告。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基金淨資產價值的計算方式,以及公告的相關事項。 十一、受益證券信用評等及信用增強。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受益證券信用評等及信用增強的相關資訊。 十二、投資風險揭露。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投資風險的揭露事項。 十三、受益人會議。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受益人會議的相關事項。 十四、特別記載事項。 此欄位應該包含特別需要記載的事項。 十五、有關法規。 此欄位應該包含有關法規的相關資訊。 十六、其他本會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此欄位應該包含其他本會規定需要記載的事項。 以上內容是根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所提供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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