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之人員有異動者,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於異動次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向同業公會登錄。所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在辦妥異動登錄前,對各該人員之行為仍不能免責。
根據上述資料的描述,「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9條」規定了有關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人員異動的事項。根據這條規定,當人員有異動時,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必須在異動次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向同業公會登錄。在完成異動登錄之前,該人員的行為仍然由所屬的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 參考資料及範例: 根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9條的規定,當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的人員發生異動時,需要向同業公會進行登錄。例如,如果某家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的業務人員發生變動,該公司必須在業務人員異動後的五個營業日內向同業公會進行登錄,以便確保人員異動的事宜被相關機構知曉。在進行登錄之前,該業務人員的行為仍然由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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