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 26 條

股票型基金之名稱表示投資某個特定標的、地區或市場者,該基金投資於相關標的、地區或市場之有價證券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第 26 條,如果股票型基金的名稱表示投資某個特定標的、地區或市場,那麼該基金在相關標的、地區或市場上的投資應該達到基金淨資產價值的百分之六十。 參考資料: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第 26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10024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