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 4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保證型基金應經保證機構保證,保證機構並應符合經本會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2. 保護型基金,除應於公開說明書及銷售文件清楚說明本基金無提供保證機構保證之機制外,並不得使用保證、安全、無風險等類似文字。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