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描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第 44 條細分為以下幾點: 1.保本型基金的分類:根據有無機構保證,可以將保本型基金細分為保證型基金和保護型基金。保證型基金在基金存續期間內,由保證機構提供一定比率的本金保證;保護型基金則是藉由基金投資工具,在基金到期時提供受益人一定比率的本金保護。 2.保護型基金無保證機構提供保證:保護型基金不依賴保證機構提供保證的機制,而是透過基金投資工具來提供本金保護。 3.保本比率的要求:保本型基金的保本比率應達到投資本金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即基金在存續期間保護投資本金的比率應達到至少九成以上。 4.保本型基金的投資:為了提高保本型基金的投資效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可以利用利息或未保本之本金進行國內外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證券相關商品的交易,並需遵守相關規範。 參考資料示例: -「保本型基金Q&A」,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業管理委員會,[線上資料庫],取自https://www.sfb.gov.tw/ (存取日期:2022年8月15日)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業管理委員會,[PDF文件],取自https://www.sfb.gov.tw/ (存取日期: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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