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4

快速跳轉
  1. 1.本標準規定之各種書件,如係以外文作成者,除財務報告外,應附具中文譯本。
  2. 2.外國人提供之文件,除聲明書及護照影本外,均需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關出具證明、或經當地法定公證機關驗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4條規定了以下兩點: 1. 本標準規定之各種書件,如係以外文作成者,除財務報告外,應附具中文譯本。 針對以外文作成的書件,除了財務報告可以保留原文外,其他書件都應該附上中文譯本。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讓相關資料更容易被理解和理解。 2. 外國人提供之文件,除聲明書及護照影本外,均需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關出具證明、或經當地法定公證機關驗證。 對於外國人提供的文件,除了聲明書和護照影本之外,還需要經過當地國家的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關出具證明,或經過當地的法定公證機關驗證。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外國人提供的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例如,如果一個外國人提供了一份文件給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在遵從本標準的要求下,該文件應該經過當地國家的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關出具證明,或經過當地的法定公證機關驗證。這樣才能確保該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 公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 4 條規定:「本標準規定之各種書件,如係以外文作成者,除財務報告外,應附具中文譯本。外國人提供之文件,除聲明書…」(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