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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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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負責人、部門主管、分支機構經理人、其他業務人員或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
  2. 2.前項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洩漏予他人或從事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買賣之交易活動。 二、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買入或賣出,或無正當理由,與受託投資資金為相對委託之交易。 三、為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四、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未將證券商、期貨商或其他交易對手退還手續費或給付其他利益歸入基金資產。 五、約定或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負擔損失,促銷受益憑證。 六、轉讓出席股東會委託書或藉行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收受金錢或其他利益。 七、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意圖抬高或壓低證券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或從事其他足以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人權益之行為。 八、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將已成交之買賣委託,自基金帳戶改為自己、他人或全權委託帳戶,或自自己、他人或全權委託帳戶改為基金帳戶。 九、於公開場所或傳播媒體,對個別有價證券之買賣進行推介,或對個別有價證券未來之價位作研判預測。 十、利用專職人員招攬客戶或給付不合理之佣金。 十一、代理他人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但為委託人之法定代理人,不在此限。 十二、其他影響受益人、客戶之權益或本事業之經營者。
  3. 3.第一項之人員對於受益人或客戶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本會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參考資料中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3條,以下是其逐條釋義: 1. 第一項規定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的負責人、部門主管、分支機構經理人、其他業務人員或受僱人應該要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 2. 第二項列舉了這些人員不得進行的行為,包括: - 洩漏消息給他人或從事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買賣的交易活動。 - 在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時,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進行交易或者與受託投資資金為相對委託的交易,除非有正當理由。 - 進行虛偽、詐欺或其他足以讓他人產生誤解的行為。 - 在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未將交易所產生的手續費或其他利益退還給證券商、期貨商或其他交易對手,而是將其收入基金資產。 - 約定或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承擔損失,以促銷受益憑證。 - 轉讓出席股東會委託書或利用擁有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持有股票的投票表決權,收受金錢或其他利益。 - 在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故意抬高或壓低某種有價證券的價格,或從事其他損害投資人權益的行為。 - 在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將已成交的買賣委託,從基金帳戶改為自己、他人或全權委託帳戶,或者從自己、他人或全權委託帳戶改為基金帳戶。 - 在公開場所或傳播媒體上,對個別有價證券的買賣進行推介,或對個別有價證券未來價位作出預測。 - 利用非專職人員招攬客戶或支付不合理的佣金。 - 代理他人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除非是委託人的法定代理人。 - 其他可能影響受益人、客戶權益或事業經營的行為。 3. 第三項規定了這些人員應對受益人或客戶的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保密,除非法律或該機構另有規定。 參考資料: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最新修訂日期:2014年10月30日) - 相關案例:例如,一名負責人未正當理由地運用信託基金進行自己或他人利益的交易,即為違反第2條第2項第二款的規定。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九條所述,以不相對委託之方式進行交易是不被允許的。這種行為可能會對受益人造成損害,因此被該規定禁止,以保護投資人利益。

  • 受僱人名詞
  • 善良管理人名詞
  • 誠實信用原則名詞
  • 法令名詞
  • 詐欺名詞
  • 對價名詞
  • 持有名詞
  • 意圖名詞
  • 名詞
  • 法定代理人名詞
  • 受益人名詞
  • 個人資料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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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3 條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負責人、部門主管、分支機構經理人、其他業務人員或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