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負責人與業務人員涉嫌違反本法或其他有關法令,或就執行職務相關事項之查詢,應於本會所定期間內,到會說明或提出書面報告資料。
我不知道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9條的具體內容,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