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依本法處罰外,主管機關並得視其情節輕重,命令停止執行業務六個月以下之處分或撤銷其資格。 前項業務員資格經撤銷者,五年內不得取得任業務員之資格。
根據我所得到的資訊,我無法確定國外期貨交易法第 27 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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