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30

快速跳轉

期貨交易所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異動,該期貨交易所應於異動後五日內,申報本會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30條,當期貨交易所的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有任何異動時,該期貨交易所必須在異動後的五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獲得核備。這個規則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交易所的管理層作出變動時,有適當的監督和紀律措施。 舉例來說,如果一家期貨交易所的董事會有成員更動,該交易所必須在該成員變動後的五天內向主管機關提交相關文件,並等待核備的結果。這樣可以確保交易所在管理層變動時能遵守規章制度,維護交易所的運作穩定性和公正性。

  • 監察人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 30 條規定:「期貨交易所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異動,該期貨交易所應於異動後五日內,申報本會核備。」(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 3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