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期貨商管理規則30

快速跳轉
  1. 1.期貨商於接受委託從事期貨交易前,應先與委託人簽訂受託契約。
  2. 2.期貨商對於新開戶之委託人,應就其填寫事項詳予對有無錯誤遺漏,且完成開戶手續,不得接受其委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30條的規定: 1. 期貨商在接受委託從事期貨交易前,必須與委託人簽訂受託契約。 這表示期貨商必須與委託人建立一份合約,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便進行期貨交易。 2. 對於新開戶的委託人,期貨商在完成開戶手續之前,必須仔細核對其填寫的資料,以確認是否有任何錯誤或遺漏。只有在開戶手續完成後,期貨商才能接受該委託人的交易委託。 這表示期貨商在確認委託人的身份和資料無誤之前,不得接受其交易委託。 範例: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公司管理規則》,第36條第13款規定了證券商經營證券業務時不得受理未經委任書的代理人開戶、申購、買賣或交割。這條規定與期貨商管理規則第30條的第2項相似,都是要求證券商在接受客戶開戶委託時必須核對相關文件,確認是否有合法的委任書。

  • 名詞
  • 錯誤名詞
  • 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期貨商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期貨商管理規則第 30 條規定:「期貨商於接受委託從事期貨交易前,應先與委託人簽訂受託契約。期貨商對於新開戶之委託人,應就其填寫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期貨商管理規則第 3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