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期貨商經營自營業務,應注意勿損及公正價格之形成及其營運之健全性,並不得利用業務關係得知之訊息,對其客戶有足致損害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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