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之業務員,參加職前或在職訓練成績合格者,由訓練機構發給結業證書,並將訓練成績送服務機構作為考績、升遷及工作指派之參考;成績特優者,由本會或訓練機構給予獎勵。
根據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2條的規定,期貨商的業務員在職前或在職訓練時,如果成績合格,訓練機構將發給結業證書。該證書的成績也將被送交給服務機構,作為考績、升遷以及工作指派的參考依據。如果業務員的成績特優,則會由主管機關或訓練機構提供獎勵。 參考資料: 《證券期貨局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證券期貨局出版,2021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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