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負責人、業務員涉嫌違反期貨管理法令,或就執行職務相關事項之查詢,應於本會所定期間內,到會說明或提出書面報告資料。
根據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5條的規定,期貨商負責人和業務員在涉嫌違反期貨管理法令或與執行職務相關事項有關的查詢時,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主管機關提供說明或提交書面報告資料。 參考資料:《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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