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理事業業務員,於從事第七條所列各款業務所為之行為,視為該期貨經理事業授權範圍內之行為。
根據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第16條,期貨經理事業的業務員在從事第七條所列的各項業務時,視為該期貨經理事業授權範圍內的行為。也就是說,期貨經理事業的業務員在執行這些業務時,代表著期貨經理事業的權限範圍。舉個例子,如果一名期貨經理事業的業務員代表該經理事業進行期貨交易的分析和判斷,那麼這個行為就視為期貨經理事業授權範圍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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