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第45條的規定,期貨經理事業需要在每個月的十日之前向同業公會申報上個月經營的全權委託期貨交易相關業務表冊。這個相關業務表冊的格式由同業公會訂定,並且需要提交給主管機關備查。若有修正,也需要按照同樣的程序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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