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理事業負責人、業務員、其他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從事交易或投資之相關管理規範,由同業公會訂定,申報主管機關備查;其修正時亦同。
根據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第61條,期貨經理事業負責人、業務員、其他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從事交易或投資時,需要遵守相關的管理規範,這些規範由同業公會制定,並需要向主管機關進行申報備查。如果有修正的情況,同樣需要進行相應的申報。 這條規定主要是為了監管期貨經理事業的從業人員在進行交易或投資時的行為,目的是確保他們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並避免操縱市場等不當行為的發生。同業公會制定相關規範的目的是為了滿足行業的特殊需求並提供更具體的指引。這樣能夠輔助主管機關的監管工作,同時也為從業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規範,有助於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參考資料: -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證券期貨局公告,最近修正日期:10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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