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所稱證券機構,係指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所稱之證券商、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證券服務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期貨機構,係指本法所稱之期貨商、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同業公會、槓桿交易商及期貨服務事業。
根據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22條,該條所定義的證券機構包括在證券交易法和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中所指的證券商、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和證券服務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及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而期貨機構則包括期貨商、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同業公會、槓桿交易商和期貨服務事業。 資料參考: - 證券交易法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期貨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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