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準則所列財務報告或據以編製財務報告之各項會計憑證、帳冊、契據、簿籍,其保管年限除本會另有規定者外,依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依照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1條的規定,對於財務報告或是與財務報告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契據、簿籍等資料的保管年限,須根據商業會計法的規定來進行。至於商業會計法中的具體規定,需要參考相關的法律文件或法規來進行確認,以了解具體的保管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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