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6條,期貨商的會計年度採曆年制,每年的上半年度結算日期為6月30日,年度決算日期為12月31日。該準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基礎,並且記帳單位和財務報表編製單位均為新臺幣元和新臺幣千元。 參考資料: 1. 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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