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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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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結算機構有會計變動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會計政策變動: (一)若期貨結算機構為能使財務報告提供交易、其他事項或情況對期貨結算機構財務狀況、財務績效或現金流量之影響提供可靠且更攸關之資訊,而自願於新會計年度改變會計政策者,應將變動之性質、新會計政策能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訊之理由,及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及預計影響數,及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等內容,洽請簽證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並出具複意見,作成議案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申請本會核准。 (二)如自願於新會計年度改變會計政策者有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第二十三段所定,該變動在特定期間之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之情形,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第二十四段及前目規定計算影響數,並將追溯適用在實務上不可行之原因、會計政策變動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等內容,洽請簽證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出具複核意見,並對申請變更會計政策年度查核意見之影響表示意見後,依前揭程序規定辦理。 (三)除前目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外,應於改用新會計政策年度開始後二個月內,計算會計政策變動追溯適用之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及實際影響數,及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提報董事會通過後申報本會備查;若會計政策變動之實際影響數與原申報本會之金額差異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且達前一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百分之一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者,應就差異分析原因並洽請簽證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併同申報本會。 (四)除新購資產採用新會計政策處理,得免依前開各目規定辦理外,其餘會計政策變動若未依規定事先報經核准即行採用者,採用新會計政策變動當年度之財務報告應予重編,補申報核准後之次一年度始得適用新會計政策。 (五)期貨結算機構股票每股面額屬新臺幣十元者,第三目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之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二點五計算之。 二、會計估計事項中有關折舊性資產耐用年限、折舊方法與無形資產攤銷期間、攤銷方法之變動,及殘值之變動,應將估計變動之性質、估計變動能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訊之理由,洽請簽證會計師就合理性分析並出具複核意見,作成議案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申請本會核准,並比照前款第四目有關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8條的規定,期貨結算機構在有會計變動的情況下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 會計政策變動: - 若期貨結算機構自願於新會計年度改變會計政策,應向簽證會計師提供變動性質、新會計政策提供可靠且更相關資訊的理由,以及變動對前一年度影響的項目和預計影響數,並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的實際影響數等進行分析。之後,應將議案提交董事會決議並申請核准。 - 如果該變動在特定期間內的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在實務上無法確定,應按照相應規定計算影響數,並提供影響數無法確定的原因、新會計政策如何應用以及何時開始應用等資訊。之後,應請簽證會計師進行合理性分析並出具複核意見,並對申請變更會計政策年度的查核意見影響表示意見,再按照前述程序進行處理。 - 除非在實務上無法確定影響數的情況下,應於改用新會計政策的年度開始後的兩個月內,計算會計政策變動追溯適用的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及實際影響數,并將其報請董事會通過後報備本會。如果會計政策變動的實際影響數與原報備本會金額差異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並且相對於前一年度的營業收入淨額和實收資本額占比達到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五以上,應就差異分析原因請簽證會計師提供合理性意見,并一同報備本會。 - 除非新購資產採用新會計政策處理,否則其他會計政策變動如果未按照規定提前報經核准採用,該會計政策變動年度的財務報告應進行重編,需要補報審核核准後的次一個年度才能適用新會計政策。 - 如果期貨結算機構的股票每股面額不是新臺幣十元,則與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有關的規定應按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二點五計算。 2. 會計估計變動: - 在涉及折舊性資產的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以及殘值的變動等會計估計事項中,應提供估計變動的性質、提供可靠且更相關資訊的理由,并請簽證會計師進行合理性分析並出具複核意見。之後,應根據前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以上所述參考資料來自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最新修訂日期:2019年11月1日)。根據該準則的規定,期貨結算機構在有會計變動情況下所需遵守的程序和相關要求得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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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8 條規定:「期貨結算機構有會計變動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會計政策變動: (一)若期貨結算機構為能使財務…」(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