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1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在召開股東會時,應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並在其中記載相關事項。此辦法是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所制定的。 然而,根據我所搜尋到的資料,我並未找到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的具體內容和範例。因此,我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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