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檯買賣事業內部單位之組織、員額編制及職稱等事項,應擬訂組織規程,申報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時,亦同。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第23條規定了櫃檯買賣事業內部單位的組織、人員編制和職稱等相關事項。根據該條規定,櫃檯買賣事業應擬訂組織規程,並將其申報給主管機關核定。在進行修正時,同樣需要遵照此流程進行申報和核定。 參考資料: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s://www.tpex.org.tw/web/regular/emerging/sroc/ regulations/sroc_710004_02.pdf 範例:一家櫃檯買賣事業計劃擴大內部的業務部門,並調整了組織和職務。根據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第23條的要求,該公司必須先擬訂組織規程,然後向主管機關提交申報。主管機關將在核定過程中評估和審批公司的組織調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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