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櫃檯買賣事業,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第3條規定經營櫃檯買賣事業需要經主管機關核准。其內容為了確保櫃檯買賣事業的正常運作,要求經營者必須獲得主管機關(可能是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這一條款的用意是確保櫃檯買賣事業的合規性和穩定性,以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範例:某公司欲開展櫃檯買賣業務,必須向主管機關(例如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核准。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核後,如果滿足相關的資格條件和規範,該公司才能取得經營櫃檯買賣業務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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