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提供的法規,期貨信託事業申請辦理減資退回股本需符合以下條件:一、最近年度或半年度財務報告需由會計師無保留意見通過且財務健全,無虧損及累積虧損情形。二、最近年度或半年度財務報告中,會計師所提出的內部控制改進建議書已確實改進。三、過去三年內沒有受到相關法規的處分,但若違法情事已改善並獲主管機關認可,則不在此限。 在減資退回股本後,期貨信託事業的資本額不得低於設置標準所定的最低實收資本額,且淨值不得少於新台幣九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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