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非股東董事監察人及非會員董事監事選任標準及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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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適用之範圍如下: 一、會員制證券交易所非會員董事及監事之選任。 二、公司制證券交易所非股東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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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證券交易所非股東董事監察人及非會員董事監事選任標準及辦法第2條規定了該辦法的適用範圍,包括會員制證券交易所非會員董事及監事的選任,以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非股東董事及監察人的選任。根據此條規定,非股東董事監察人及非會員董事監事的選任將按照相應的法規進行。然而,具體的選任標準和辦法可能需要參考相關的法律和規章,以了解詳細的內容。參考資料可能包括最新的證券交易法或相關的法律和規章。
- 非名詞
- 監察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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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