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企業併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企業併購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設立併購特別委員會的相關事項由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辦法第1條加以規範。該辦法可能包括併購特別委員會的組成、職權、運作程序等相關事項。具體內容可參考《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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