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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鎔軋工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一般幣材之生產及保管事項。 二、關於不適流通回籠硬幣之銷燬事項。 三、其他有關鎔軋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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