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交換所為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要求,應就下列事項建立相關程序: 一、確認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 二、確認具備法令所要求之特定情形或其他要件。
根據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第10條,票據交換所為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要求,應建立相關程序。具體內容如下: 1. 確認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票據交換所在進行個人資料蒐集時,需明確確定蒐集資料的特定目的,並確保所蒐集的資料僅用於符合該目的的合法用途。 2. 確認具備法令所要求之特定情形或其他要件:票據交換所在進行個人資料蒐集時,必須確認符合法令所要求的特定情形或其他要件。這包括確保所蒐集的資料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的規定,如個人資料蒐集需符合比例原則、必要性原則等。 舉例來說,如果票據交換所蒐集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是用於進行金融交易審查,那麼該個人資料應僅用於該目的,不得超出必要範圍使用。具體法令規定的特定情形或其他要件,可根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如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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