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特約商店,謂與經營外國信用卡收款業務之銀行簽訂合約,接受特定外國信用卡之持卡人以記帳方式消費之國內觀光旅館或其他商店。
根據外國信用卡收款業務管理辦法第4條,特約商店是指與經營外國信用卡收款業務的銀行簽訂合約,接受特定外國信用卡的持卡人以記帳方式消費的國內觀光旅館或其他商店。這表示特約商店必須與銀行簽訂合約才能接受外國信用卡的持卡人使用記帳方式消費。所以,特約商店必須符合這項管理辦法的要求才能經營外國信用卡收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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