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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組織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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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辦理全國教育業務,特設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教育部組織法第1條規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教育業務而特別設立教育部。這表示教育部為負責全國範圍的教育事務,並由行政院負責監督該部的運作。根據這項法規,教育部在教育事務上擁有權限與責任。

立法沿革 8

(0171208 制定)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180914 全文修正)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291031 全文修正)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321116 全文修正)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360130 全文修正)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570127 全文修正)

教育部主管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

(0620713 全文修正)

教育部主管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

(1010120 全文修正)

行政院為辦理全國教育業務,特設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教育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171208 制定)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180914 全文修正)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291031 全文修正)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321116 全文修正)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360130 全文修正)

教育部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務。

(0570127 全文修正)

教育部主管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

(0620713 全文修正)

教育部主管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

(1010120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教育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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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組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育部組織法第 1 條規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教育業務,特設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育部組織法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教育部組織法第 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