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復興劇藝實驗學校組織規程 第 5 條
快速跳轉
本校設左列各處、科、組及軍訓人員。 一、教務處:設教學、註冊、設備三組。 二、訓導處:設訓育、生活輔導、體育衛生三組。 三、總務處: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 四、研究推廣處:設研究、推廣二組。 五、國劇科:設劇藝、音樂、容粧佈置三組。 六、綜藝科:設技藝、教材二組。 七、劇藝服裝道具科:設服裝設計製作、道具設計製作二組。 八、劇藝音樂科:設樂藝、教材二組。 九、軍訓人員:視學生班級數之多寡置軍訓主任教官、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復興劇藝實驗學校組織規程第5條,該校設有教務處、訓導處、總務處、研究推廣處、國劇科、綜藝科、劇藝服裝道具科、劇藝音樂科和軍訓人員等部門和科目。各部門和科目的組成如下: - 教務處:由教學組、註冊組和設備組組成。 - 訓導處:由訓育組、生活輔導組和體育衛生組組成。 - 總務處:由文書組、事務組和出納組組成。 - 研究推廣處:由研究組和推廣組組成。 - 國劇科:由劇藝組、音樂組和容粧佈置組組成。 - 綜藝科:由技藝組和教材組組成。 - 劇藝服裝道具科:由服裝設計製作組和道具設計製作組組成。 - 劇藝音樂科:由樂藝組和教材組組成。 - 軍訓人員:根據學生班級數自行配置軍訓主任教官、軍訓教官和護理教師。 這些組織和科目的設立旨在提供學校內部管理、教學和訓導等方面所需的相應支援和服務。根據學校的需求以及各部門和科目的職責,該校組織規程明確規定了各組和科組的配置。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立復興劇藝實驗學校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