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第 1 條
快速跳轉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辦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業務,特設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第1條,為了處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的業務,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特別設立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稱本局。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