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4.06.10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1開分頁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辦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業務,特設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
2開分頁 ›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園區發展政策、策略、研考業務與相關措施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二、園區資訊業務之規劃與管理、資訊化之推動、應用與整合、資訊系統設計、訓練及諮詢服務事項。 三、園區科技研究創新與發展之推動、科技人才培訓及人力資源之獲得、調節事項。 四、園區投資引進、廠商科技能力與產品性能之評估、通用技術服務設施、外匯與貿易業務、產品檢驗發證、產地證明之簽發及產品市場之調查事項。 五、園區工商團體之業務督導、事業設立、營運之輔導與財務稽查、工商登記證照與減免稅捐證明之發、外籍、僑居國外人員聘僱之許可與管理、儲運與保稅倉庫之經營管理、輔導、預防走私及安全防護事項。 六、園區勞資關係、勞工安全衛生、勞動檢查及環境保護相關業務之規劃管理事項。 七、園區土地之編定與徵收、廠房、住宅之租賃與其他公有財產之管理、收益、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與建築管理及景觀規劃、管理事項。 八、園區土地之開發與各項公共設施之建設、維護、廠房與住宅之興建及工業用電證明之核發事項。 九、其他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六條授權本局辦理事項。
3開分頁 ›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全文共 6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4.06.10,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