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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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程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一條,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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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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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