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 20-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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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得應學生代表委員之需要,協助其蒐集專家學者及各身分別與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對課程綱要內容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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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20-1條的規定,該條款確定了本部應該在需要時協助學生代表委員收集專家學者和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對於課程綱要內容的意見。這意味著當學生代表委員需要協助時,本部有義務提供支持並協助他們收集相關的意見和建議。該條款的目的在於確保課程設計的多元性和意見的多元性,以便更好地滿足學生和相關利益相關者的需求和期望。 例如,當學生代表委員希望了解課程綱要在某特定主題上專家學者的意見時,他們可以向本部提出請求,本部將有責任協助他們聯繫相關專家學者並收集他們的意見。同樣地,如果學生代表委員希望獲得來自不同級別和類型學校學生的意見,本部也應該提供協助,例如通過組織座談會或問卷調查等方式來收集這些意見。這樣的協助和支持可以確保學生的聲音被充分考慮在內,並且課程綱要能夠更好地反映他們的需求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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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