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研發能力、推動災害防救科技成果及技術之落實應用,特設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制定本條例。
根據《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第1條,設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目的是為了提升國家在災害防救科技研發方面的能力,推動災害防救科技成果和技術的實際應用。該條例確立了設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法律依據,並將其相關的業務和任務進行了規範。 參考資料: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為提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研發能力、推動災害防救科技成果及技術之落實應用,特設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本條例之立法目的。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例之立法目的。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