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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中心設監事會,置監事三人至五人,由監督機關就下列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 一、政府相關機關代表。 二、具會計、審計、稽、法律或管理等相關學識經驗者。
  2. 監事應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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