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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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會執行本辦法相關事項所需之經費,由本部相關經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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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13條,遴選會執行相關事項所需經費由本部相關經費支應。這表示遴選會在執行相關事項時所需的費用將由相關的主管機關提供。具體來說,遴選會可能需要資金來支付遴選委員會成員的薪水、差旅費、會議場地租金等相關費用。相關法條的具體運作方式和細節可能需要參考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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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