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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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會委員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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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12條規定,遴選會委員為無給職。這意味著遴選會委員不會因參與遴選會而獲得薪資或報酬。例如,一位大學教師如果被選為遴選會委員,他在參與遴選會過程中並不會獲得額外的報酬。這樣的規定旨在確保遴選會成員不被財務利益影響,以確保他們在遴選過程中能夠公正客觀地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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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