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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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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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教育部處務規程第21條關於分層負責制度的實施,表示教育部在處理業務時將採用分層負責的制度,並依照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根據這項規定,教育部將根據業務的性質和重要性,將權責逐層分配給各級負責人,使得決策和執行更加高效和有序。分層負責明細表則會明確列出每個職位的職責範圍和決策權限,以供相關人員參考和執行。這樣的制度可以確保教育部內部的組織運作更加有效,並提高行政效率。 參考資料:教育部處務規程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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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