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學組職掌如下: 1.關於本組各學門(包括維管束、非維管束、真菌地衣)標本及資料蒐藏作業之擬定及執行。 2.關於本館植物學調查研究計畫之擬定及執行。 3.關於本館植物學標本之整理、製作、修護、保存與管理、研究與鑑定,並協助館外植物學標本之委託鑑定。 4.關於整理植物學蒐藏品及相關資料提供本館展示與教育之用。 5.關於參加國內外植物學域之學術交流活動。 6.關於撰寫植物學蒐藏研究與相關之學術報告。 7.關於保存本館植物學標本及相關資料,提供國內外專家學者之核對與研究。 8.關於接受國內外相關研究機構委託之植物學調查與研究計畫。 9.關於參與協助本館展示及科學教育活動事項。 10. 關於其他有關本館蒐藏研究規劃或彙辦事項。
根據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第4條的規定,植物學組的職掌包括以下內容: 1. 負責制定和執行與該組相關的各學門(包括維管束、非維管束、真菌地衣)標本和資料的蒐藏作業。 2. 負責制定和執行該組相關的植物學調查研究計畫。 3. 負責整理、製作、修護、保存、管理、研究和鑑定該組的植物學標本,並協助外部機構進行植物學標本的鑑定。 4. 負責整理植物學蒐藏品和相關資料,供博物館的展示和教育使用。 5. 參與國內外植物學領域的學術交流活動。 6. 撰寫植物學蒐藏研究和相關的學術報告。 7. 負責保存博物館的植物學標本和相關資料,並提供給國內外專家學者進行核對和研究。 8. 接受國內外相關研究機構委託進行植物學調查和研究計畫。 9. 參與和協助博物館的展示和科學教育活動。 10. 處理其他與博物館蒐藏研究規劃或彙辦相關的事項。 其中,參考資料來自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的辦事細則第4條規定。在這些職掌中,舉例如下: - 第1項:負責制定和執行標本和資料蒐藏作業,此包括維管束、非維管束和真菌地衣等的相關工作。例如,負責維護植物標本的適當環境,以確保其保存品質。 - 第3項:負責整理、製作、修護、保存、管理、研究和鑑定標本。例如,對於已損壞的植物標本進行修護和保養工作,以及協助外部機構進行標本的鑑定工作。 - 第7項:負責保存標本和相關資料,提供國內外專家學者進行核對和研究。例如,協助專家學者進行標本的鑑定和研究,以及提供相關資料和資訊。 這些職掌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植物學方面的標本和資料得到有效管理、保存和應用,並促進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和科學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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