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員由適當人員兼任(辦),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項。
根據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分臺辦事細則第 11 條的規定,會計員職位可以由適當的人員兼任,並負責執行歲計、會計、統計事項的工作。這意味著會計員的職責可以由其他適合的人員同時承擔,而且他們需要處理有關歲計、會計和統計的工作。根據我們提供的參考資料,我們無法找到與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分臺辦事細則第 11 條直接相關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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